關于2022年承租經開區國有房屋的減租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關于給予《2022年承租經開區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租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區內各企業、租戶:
為認真貫徹《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發【2022】15號)文件精神,根據區財政金融局發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2022年減租政策的通知》,結合經開區實際,落實承租經開區域內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減免三個月租金,確保減免租金惠及最終承租人。現將實施細則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2022年度現承租經開區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申報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截止
三、申報要求
(1)申報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對所提供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審查結果負責。
(2)申報的服務業小微企業須提供屬服務業的小微企業證明材料。
四、辦理流程:
申報承租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向出租經營用房的國有企業(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根據洪府發【2022】15號文件精神,由金開集團按照市、區相關減免政策減免承租國有房屋租賃租金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承租戶給予減免。鼓勵對老承租戶實行“免申即享”新模式,通過梳理減租資產和承租戶清單,對于現有材料能夠證明其符合減租政策的承租戶,在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后,直接予以減免。
五、申請材料:①申請報告②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企業須提供服務業小微企業證明材料③租賃合同(如無法分割的提供第三方測量面積證明材料、房租繳費憑證及發票)④企業及承租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承諾。以上材料均需蓋章或簽字確認;
六、自通知公布時間起至2022年8月31日截止,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未提交申請材料,均視為主動放棄享有本次減租政策。
附件:
一、租金減免政策申請表;
二、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租賃補充合同。



聯系人:劉行琦 聯系電話:13979145082
劉可 聯系電話:15334360376
二0二二年五月十一日